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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12日電)勞動部表示,已新增通過培訓專案主管人員、外勞仲介員、就服機構招募員及綜合零售業門市主管4項職能基準,供相關單位與求職者參考。 為了讓求職者了解從事各項職位的工作內容及需具備能力,勞動部將人才能力的條件及規格透明化,並與各部會協力推動建置各項職能基準,陸續公告於「職能發展應用平台」供各界參考運用,目前「職能發展應用平台」(iCAP網站)已公布104項職能基準。 勞動部指出,最新公布的4項職能基準,包含因應產業需求的「培訓專案主管人員」,其工作需考量內外部資源督導辦理培訓工作,包含課程規劃、流程制定與管控,及成效評估。「外勞仲介員」的工作內容,要提供外勞從申請到聘用的媒合服務工作及勞雇雙方後續服務,給予必要協助或客訴處理。 「就業服務機構之招募人員」須依客戶需求訂定人才需求表,開發多元招募管道,規劃執行招募、甄選作業。「綜合零售業門市主管」則須綜理門市內的各項事務及人力調配等工作。 勞動部解釋,從人力資源發展的角度來看,職能基準最主要的應用方式是發展「職能導向課程」,作為有效提升職場人才能力的重要手段。 勞動部預告,近期會召開職能導向課程品質認證審查會議,對審查通過的職能導向課程給予iCAP標章認證,確保民眾參與課程的品質及成效。1040712文章標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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